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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以理書12,使徒行傳9-10,詩篇34

在極大的災禍中,耶和華給耶利米一個安全的應許,就是「以自己的命為掠物」。在這末世時代,這應許在我們身上,也許非常適用。

「以自己的命為掠物」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意思就是說:我們從毀滅者的爪牙中間,搶出我們自己的命來,好像大衛從獅子口中搶出羊羔來一般。這並不是挪去戰爭、挪去仇敵;這乃是在敵人面前擺設筵席,在風雨中間建立避難所,在災禍中間存留性命。保羅的剌雖然沒有離開,但是基督的恩典夠他用的,基督的能力覆庇了他。

主啊,求您使我以自己的命為掠物,在最危難的環境中獲得全勝!——譯自屬天的日子(Days of Heaven upon Earth)

我們常求脫離災禍,卻不求在災禍中間獲得全勝;我們應當活在災禍中間,深信我們被保守在神的護庇下,決不能受到絲毫損傷。

我們的主在曠野,受魔鬼的試探四十晝夜,雖然又餓又倦,魔鬼並不能傷害祂。火窯雖然比尋常燒熱七倍,三個希伯來人卻在火中遊行。但以理雖然被扔在獅子坑中,當他從坑裏被繫上來的時候,「身上毫無傷損,因為信靠他的神。」(但以理書6:23)

花,花,草木在陣雨後發芽,
到處開出如錦的奇葩,
哦!下雨是為了使這世界美麗堪誇,
神已給我們解釋。

你永遠可以依靠神給你以困難的酬報,只要你用正當的方法克服困難。將來的結果,一定比以前更為豐美。「凡管教的事,當時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愁苦。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,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」這是莫大的收穫。

© 紐約豐收靈糧堂磐石有聲事工錄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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